1
太
马太福音
可
马可福音
路
路加福音
约
约翰福音
徒
使徒行传
罗
罗马书
林前
哥林多前书
林后
哥林多后书
加
加拉太书
弗
以弗所书
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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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
歌罗西书
帖前
帖撒罗尼迦前书
帖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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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
提摩太前书
提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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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
提多书
门
腓利门书
来
希伯来书
雅
雅各书
彼前
彼得前书
彼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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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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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叁书
犹
犹大书
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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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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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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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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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民数记
申
申命记
书
约书亚记
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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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
路得记
撒上
撒母耳记上
撒下
撒母耳记下
王上
列王纪上
王下
列王纪下
代上
历代志上
代下
历代志下
拉
以斯拉记
尼
尼希米记
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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伯
约伯记
诗
诗篇
箴
箴言
传
传道书
歌
雅歌
赛
以赛亚书
耶
耶利米书
哀
耶利米哀歌
结
以西结书
但
但以理书
何
何西阿书
珥
约珥书
摩
阿摩司书
俄
俄巴底亚书
拿
约拿书
弥
弥迦书
鸿
那鸿书
哈
哈巴谷书
番
西番雅书
该
哈该书
亚
撒迦利亚书
玛
玛拉基书

导读:约翰三书 第1章


≡ 圣经综合解读 ▶

1「作长老的写信给亲爱的该犹,就是我诚心所爱的。」

使徒约翰按照希腊人写信的习惯,首先说明自己是谁。但他没有像保罗一样写出自己的名字,却自称「作长老的」,表明当时已经年近百岁的约翰的这个称呼在读者中广为人知,所以无需写明名字。
「该犹」是罗马帝国中的常见名字,新约中有好几位「该犹」:哥林多人该犹在保罗手下受洗()),并接待保罗和全教会()),俄利根记载他是帖撒罗尼迦教会的第一任主教;马其顿人该犹与保罗一起在以弗所的暴动中受苦());特庇人该犹(可能就是马其顿人该犹))伴随保罗从希腊走到特罗亚,把收集的捐款带给犹大境内的穷人())。主后380年的《使徒宪典(Apostolic Constitutions))》记载,这位特庇人该犹就是本信的收信者,约翰按立他为别迦摩教会的第一任主教。
「诚心所爱的」也可译为「在真理中所爱的」。

2「亲爱的兄弟啊,愿你凡事兴盛,身体健壮,正如你的灵魂兴盛一样。」

「凡事兴盛,身体健壮」是当时书信中的常用问候语,是约翰的祝愿,并非神的应许。「身体健壮」暗示该犹的健康情形并不好,而约翰并不需要祝愿该犹「灵魂兴盛」,因为他知道必定如此。
成功神学抓住本节经文,认定只要信徒爱神,必然会事业发达、身体健康,但使徒约翰并非教导根据该犹的健康、成功、财富来判断他的属灵状况。

3「有弟兄来证明你心里存的真理,正如你按真理而行,我就甚喜乐。」

「有弟兄」原文是复数,指拜访过该犹教会的一些传道人())。
「来证明」指带来见证。
「你心里存的真理」直译为「你的真理」,和「你的爱」())一样被那些传道人所见证。该犹「灵魂兴盛」())的表现,是在爱中坚守真理()),也在真理中爱人())。

4「我听见我的儿女们按真理而行,我的喜乐就没有比这个大的。」

「我的儿女们」是年近百岁的使徒约翰对信徒的昵称())。
有的传道人最大的喜乐是领人归主,有的是让人热心为主做工,但使徒约翰最大的喜乐却是信主的人「按真理而行」。神的儿女顺服神、「按真理而行」,是神最大的喜乐,因此也是神的仆人最大的喜乐。

5「亲爱的兄弟啊,凡你向作客旅之弟兄所行的都是忠心的。」

「作客旅之弟兄」指那些「为主的名出外」())的传道人。
该犹乐意接待主差派的传道人,显明他对主的「忠心」。当时正是罗马帝国逼迫教会的时候,也是各样异端引诱人离弃真理的时候。该犹逆流而上,不顾环境的反对而接待传道人,因为他谨记主耶稣所说:「人接待你们,就是接待我」()),他的爱与他所信的真理相称。

6「他们在教会面前证明了你的爱;你若配得过神,帮助他们往前行,这就好了。」

「配得过神」,指用神配得的方式,像接待神一样接待「为主的名出外」())的传道人,正如主耶稣所说:「人接待你们,就是接待我;接待我,就是接待那差我来的」())。
「帮助他们往前行」,指供应他们向下一站前行的所需(、、、))。
上图:罗马马车的复制品。牛车是罗马道路上常见的交通工具,也有日行40至50公里的马车。罗马道路每隔25至30公里就有驿站供官方使用,也有私营旅馆,但有些声名狼藉,因为常被小偷光顾、或被妓女当作卖淫场所。当时信徒外出,通常是找当地的信徒接待。

7「因他们是为主的名(原文是那名)出外,对于外邦人一无所取。」

「为主的名出外」不是指一般旅行的信徒,而是指传道人。
「外邦人」在此不是指非犹太人,而是指非信徒。这些传道人旅行的目的是「为主的名」传扬福音,所以不会接受非信徒的施舍、羞辱主的名。
当时道路上充斥着各种宗教收集捐献的善男信女,有一段碑文提到,一位叙利亚女神的仆人一次旅行就带回七十个装钱的袋囊。而一些假师傅也打着基督的名义,「为利混乱神的道」())。

8「所以我们应该接待这样的人,叫我们与他们一同为真理做工。」

正因为传道人不接受非信徒的施舍,「所以我们应该接待这样的人」。教会供应神的工人的所需,是肢体「一同为真理做工」、显明基督身体的见证,这是身体生活的原则。
正如接待「那迷惑人、敌基督的」()),「就在他的恶行上有分」());照样,接待「为主的名出外」())的传道人,就是「与他们一同为真理做工」,「人因为先知的名接待先知,必得先知所得的赏赐」())。

9「我曾略略地写信给教会,但那在教会中好为首的丢特腓不接待我们。」

「好为首」意指喜欢自己出头,却不肯让基督「在凡事上居首位」())。教会的领袖尤其应该谨慎,不可让任何人代替基督在教会中做头。
「不接待我们」指不顺服使徒的权柄,也就是不顺服基督的权柄。
「丢特腓」这名字十分罕见,意思是「宙斯的养子」,这名字只在有名望的古老家族中出现。有人推测,当时是使徒时代向主教治会制(一名主教管理一群长老))过渡的时期,丢特腓是别迦摩教会的主教,所以不服使徒约翰对地方教会的干预。

10「所以我若去,必要提说他所行的事,就是他用恶言妄论我们。还不以此为足,他自己不接待弟兄,有人愿意接待,他也禁止,并且将接待弟兄的人赶出教会。」

「所以我若去」表明使徒约翰可能要亲自前往解决此事,而不是将难题推给该犹。
「提说」指公开责备。
「用恶言妄论我们」,指为了否定使徒的权柄,用无凭无据、怀有恶意的话指控使徒。丢特腓为了维持自己在教会中的权威地位,不但反对使徒,还反对使徒关于「接待弟兄」的教导,甚至滥用权柄,「将接待弟兄的人赶出教会」。
教会的领袖自己「好为首」()),不肯让基督「在凡事上居首位」()),是破坏教会合一的根源之一。教会的元首基督的心意,是「在你们中间,谁愿为首,就必作众人的仆人」()),「不是辖制所托付你们的,乃是作群羊的榜样」())。

11「亲爱的兄弟啊,不要效法恶,只要效法善。行善的属乎神;行恶的未曾见过神。」

使徒约翰一面责备丢特腓,一面坚固该犹,接着推荐低米丢,让他「不要效法恶,只要效法善」。因为神的心意不是让我们在属灵的道路踯躅独行,而是肢体彼此扶持,这是身体生活的原则。
「凡行善的是出于神,凡行恶的未曾见过神」,是约翰壹书里反复教导的原则(、、、))。使徒约翰在此质疑丢特腓是否为真信徒,因为「凡犯罪的,是未曾看见祂,也未曾认识祂」()),是「卧在那恶者的手下」的())。

12「低米丢行善,有众人给他作见证,又有真理给他作见证,就是我们也给他作见证。你也知道我们的见证是真的。」

「低米丢」背景不明,可能是本信的信使,主后380年的《使徒宪典(Apostolic Constitutions))》记载,使徒约翰后来按立他为非拉铁非的主教。
「有真理给他作见证」,因为真理才是评估我们行善、行恶的标准。

13「我原有许多事要写给你,却不愿意用笔墨写给你,」

14「但盼望快快地见你,我们就当面谈论。」

「愿你平安」是希伯来式的问安语,主耶稣在复活之后赋予它新的意义(、、))。在该犹的教会中有丢特腓在兴风作浪,所以用这句话为该犹代祷便十分合适。
「按着姓名」意思是「一个一个地」。
新约信徒之间通常是以「弟兄」称呼,新约书信中只有此处用「朋友」来称呼()),但主耶稣也称十一使徒为祂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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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日研经注释

约翰叁书

教师的欢心(1-4 )

在新约的书信中,没有其他书信比这一封,更能表明基督徒的书信都是依照初期教会时期书信的格式。有一封芦纸的书信,从一个船长名叫爱任妞(Irenaeus )写给他兄弟亚波里拿留(Apolinarius )的:

爱任纽致书于他的兄弟亚波里拿留,我向你问候。我继续为你祷告,愿你身体强健,像我身体强健一样。我愿你知道,我于伊碧月初六日登陆,在同月的十八日卸完了船上的货,在同月的二十五日到了罗马,那里的人欢迎我们,一切都是出于上帝的旨意。我们每天都在等待遣散,所以到今天为止,我们每一个作谷类贸易的人,都没有获准离开。问候你的妻子,以及舍兰纳斯(Serenus ),还有一切爱你的人,一一题名问候他们。再会。

爱任妞的信,和约翰的信,它们的格式,完全一样。最先是问候,接迨俏健康祷告,再后是书信的本文及其消息,于是为最后的问候。早期基督徒的书信并没有特殊的教会气息,它们就是那种平常每天都写的信。

约翰写给一个朋友,名叫该犹。在新约的时代,该犹是一个最普通的名字。在新约里,有三个同名的人。有马其顿人该犹,他和亚里达古,在以弗所暴动中,与保罗在一起。有特庇人该犹,他代表他的教会,把捐项带交耶路撒冷帮助贫穷信徒。有哥林多的该犹,他接待保罗,他是一个好客的人,也接待了全教会的人;保罗很少为人施洗,他是其中之一;根据传统的说法,他是帖撒罗尼迦的首任主教。该犹是在一切名字中,最普通的一个;我们没有理由说他就是三人中的一人。据传统的说法,约翰自己立该犹为别迦摩的主教。在这里站在我们前面的是一位把他的家开放,也把的心开放的一个人。

在这封短短的书信中,为首两节,约翰用了两次亲爱的(agape{tos )。约翰在这三本书信中,用亲爱的不会少过十次,这是一桩值得注意的事。这些信都是警告和斥责的信;但是其语气却充满宕劝。这是一位学者兼传道人的忠告:‘不要责槟愕幕嵊选!约翰,即使他必须斥责,决不会用刺戟性的话。他写信的整个气氛充满了爱。

第二节给我们看见这良善热诚的牧者的完全照顾。约翰对于该犹的身体和灵性的健康一样的逯亍T己蚕褚稣一样;他永远不会忘记,人有身体也有灵魂,两者一样的重要。

在第四节里,约翰告诉我们,教师的最大喜乐。就是看见他的学生按真理而行。真理不只是头脑的知识,也是内心的接受,和爱心在生活上的表现。真理使人的思想和行为像上帝一样。

基督徒的款待(5-8 )

在这里,我们到了约翰写这封书信的主题。一队旅行的宣教士,正在前往该犹的教会。约翰催促他接待他们,尽力的支持他们,并且以真正的基督徒的方式饯行。

在古时,款待乃是一种神圣的职责。外乡客是受到宙斯齐诺(Zeus Xenios:宙斯是神的名字、齐诺是异乡客 因此宙斯齐诺是异乡客之神 )的保护。在古代旅店是以恶事闻名,不能令人满意的地方。希腊人天生不喜欢接受款待后所付的金钱;所以管旅店的人,在社会上的地位非常的低。旅店的地方,以肮脏污秽,虫蚤满天著名。管旅店的人更是贪得无厌,柏拉图把他们比作强盗,把旅客扣押,待他们付了赎金,才让他们走。在古时有一种宾主友谊的制度,住在不同地方的家庭,其家中人到对方的地区去作客,他就有款待的义务。这种家庭间的关系,继续维持,有数代之久。一个人到另外的地区,要求款待,必须拿出证物,证明他的身份。有的城市,在大城市中设立一种官职,称proxenos,凡该城市的公民,在当地作客,可以请求居住或援助。

如果外邦人的世界接受款待的责任,基督徒当然更应如此。彼得教训说:‘你们要互相款待,不发怒言。’。希伯来书的作者说,‘不可忘记用爱心款待客旅,因为曾有接待客旅的,不知不觉就接待了天使。’。在教牧书信中,一个寡妇‘接待远人’要接受荣誉。保罗吩咐罗马教会,‘客要一味的款待’。

款待是教会领袖的一个特别的特点,作监督的必须乐意接待远人。提多书里也有相同的教训。到了游斯丁(Justin Martyr:主后一七○年 )的时候,我们看见在主日有钱的人,依其所愿,作出贡献,不过这是教会会正的责任‘Q济孤儿寡妇,那些由于疾病或其他原因成为需要帮助的人,在缧绁中人,以及那些住在我们中间的异乡客。’。

在早期教会中,基督徒的家,其门总是开放的,以爱心欢迎外客。很少能够比让异乡客进入基督徒中更高贵。基督徒的家庭,总是留有余地,容纳外乡客,不论他是从那里来,他是什么肤色。

基督徒的先驱工作者(5-8 )(续 )

这段经文更告诉我们那些巡行的宣教士,他们放弃了家庭和舒适,把上帝的道广传。在第7节,约翰说,他们奉主的名外出,不接受外邦人的支持。(这只是可能、第7节所说的、或许是指那些从外邦人中出来的、他们没有带什么、为寤督教的缘故他们离开他们的工作、他们的家庭、他们的朋友、失去了一切生活的支持。 )大家都知道,有一种‘乞食僧侣’带逅的头陀袋求乞,收到的钱很多。举一个例子,有一个人自称是‘钗利亚女神的奴仆’,他外出乞食,声称他回来时为他女神收到的不会少于七十袋钱。不过这些基督徒巡行传道人在外邦人那里,不取分文,就是他们要给,也不收受。

约翰要该犹慷慨地招待这些信仰的先驱工作者。他说这是一种责任帮助他们,可以表明我们的同工之谊,一同为真理作工(第8节 )。摩法特把这节经文译得很是生动:‘我们必得支持这些人,证明我们自己和真理结盟的。’

这里有一个基督教重要的思想。一个人的情况或许不能让他成为一个宣教士或传道人。生活使他不得不接受一个平常人间世的工作,居住在一个地方,担负他日常工作的责任,从事于他的事业。但是他虽然不能到远方,他的金钱,他的祷告,以及他积极的支持,却能去。不是每一个人可以往前线去;但是他可以支持在前线上的人,作真理后援。当我们这样记得的话,我们给予支助基督及其教会推广的工作,不是一种责任,乃是一种权利,不是出于勉强,乃是出于乐意。教会需要那些挺身而出,往外面工作的人,教会也需要留守后方,作真理的后援。

爱心的要求(9-15 )

在这里我们知道了写这封书信的理由并且介绍两个在这事件的主要人物。

这里有丢特腓。在以前我们已经看见约翰,丢特腓,和低米丢,所处的情景。在早期教会中,有双重的牧职。使徒与先知,其工作范围不限于一个本地教会,他们的权柄伸展到所有教会。还有是长老,他们是永久定居的牧职,管理本地教会,乃是教会的柱石。

在初期这种双重牧职毫无问题,因为初期的本地教会,还是在婴孩时期,它们没有本领治理自己的事务,单独行走。不过时光一天一天的过去,这两种牧职之间,发生了紧张的状态。本地教会一天一天强壮,认同意识逐渐生长,不可避免的,本地教会渐渐不愿接受外地的控制,受巡行外客的干涉。

这问题今天多少还存在于我们之间。有些巡行的布道家,他的神学,工作的方法,造成的气氛或有异于本地教会。在年轻的教会里,让宣教士管理还有多久,什么时候让宣教士撤退,什么时候让当地教会管理它们自己的事。

在这封书信里,丢特腓是本地教会的代表人物。他不接受约翰的权威,也不招待巡行的宣教士。他决心要看到本地教会管理自己的事务,甚至要把那些准备接受约翰的权威和招待巡行传道人的人逐出教会。丢特腓到底是怎样的人物,我们无法知道。他决非是像我们今天所说的主教。他可能是一个雄心勃勃的长老。甚至他可能是一个人格坚强,有屈服人的力量,在教会中活跃有侵略性的会友。不过他确是一个坚强,握有权力的人物。

低米丢很似巡行傅道人领袖,或许也是携带这封书信的人。约翰为他写了一封证明信,表明他的品格与能力,很可能有些有关他的情况给丢特腓作为反对他的把柄。

低米丢是一个普通的名字。有些人认为他是新约里二个人物中的一人。有的以为他就是以弗所的银匠底米丢,反对保罗的领袖。可能他以后成为基督徒,不过他以前逼迫过保罗的黑点,仍然留濉S械囊晕他就是底马(低米丢的缩写 ),他起初是保罗的同工,但以后因为贪爱现今的世界,离开保罗,门24 。可能底马以后再归回到基督教的信仰,不过他离开保罗的一件事,总是对他不利。

约翰一般情况的背景大略如此,他的权威遭受藐视;该犹为人仁慈,不过其为人或许不似丢特腓那样有冲劲,约翰希求与他连结一起,如果听其自然,或许他会屈服在丢特腓之下。

这是我们所知道的情况。我们或许对于丢特腓有很大的同情;我们或许会想,他所采取的立场,是迟早必须采取的。不过虽然他的品格有很多好处,但是缺了一件东西那就是爱心。陶德说,‘没有真正的宗教经验,不是在爱心里表现的。’这是为什么丢特腓,虽然有领袖的干才,品格超裕约翰要说他不是一个真基督徒。真正基督徒领袖必须常常记得,力量和柔和必须连在一起,引导和爱心必须携手同行。在教会里有好多的领袖像丢特腓一样。他所行的或许完全是对,但是要达到他的目的所采取的方法却是不对,因为任何好的头脑所想的方法,不能替代内心所有的爱心。

在这一切情况下,究竟有些什么问题,我们无法知道。不过约翰以爱心结束这封书信。不久他要来与他们谈话,有好多事当面谈话远比书写信函为佳;即此,他向他们问候及给他们祝福。我们很可以相信,这一位年老的长老所说的,‘愿你平安’带给接受他书信的教会一片恬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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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丁道尔注释

约翰叁书注释

Ⅰ给该犹的信息(1~8节)

1.作者又同样不用自己的名字,而用读者显然都知道的头衔来自称,长老。参阅的注释。这封信的收信人被称为该犹。新约出现好几位名叫该犹的人哥林多人该犹,在保罗手下受洗,接待这位使徒,和“全教会”;,按俄利根的记载,传说他是帖撒罗尼迦第一任主教;马其顿人该犹,和帖撒罗尼迦的亚里达古同为保罗的随行者之一,在以弗所的暴动中曾受苦;特庇人该犹,伴随保罗最后一次从希腊绕过马其顿的旅程,至少走到特罗亚,也可能是他所属教会的代表,把收集的捐款带给犹大境内的穷人。按照第四世纪所谓“使徒章程”的记载(7.46.9),这位特庇人该犹就是约翰第三封信的收信者,约翰按立他为别迦摩的第一任主教。有些注释家赞同这个说法。事实上,“这并非不可能,只是这份文件的日期太晚,而早期却没有支持它的说法”(Dodd)。

既然“该犹”“可能是罗马帝国中最常见的名字”(Plummer),最好不要动脑筋去找出这封信的该犹究竟是谁。我们不知道他是谁。不过,从约翰所用的词句来看,他在地方教会中负责,具有领导地位。到访的传道人似乎都住在他那里,没有住在别处;而长老对丢特腓的公开指责,应该只会写给教会的领袖。虽然关于他的身分和地位,我们只能猜测,但至于约翰对他个人的爱,我们却毫无怀疑。他称他为亲爱的朋友(1节),并三次直接用同样的 agape{te ,“挚爱的”(RSV)或“我亲爱的朋友”(NEB),来称呼他,见第2、5、11节。约翰对他的爱是在真理中。正如,这个片语也没有定冠词。陶德引用主后一一○年两封埃及农夫写的信,他向“所有真正爱你们(或我们)”的人问安。不过,RSV 和 NIV 都不将这里译为“以诚心”(RV),或“真诚地”,而译为在真理中,这真理乃是他们彼此相爱的范畴,这份爱在其中生存、发旺。也许他们彼此的关系更不限于此;他们有亲密的来往,而“我的儿女”(4节)一语,暗示该犹可能是约翰带领信主的。

2.这封信开头的十一个希腊字中,有三个提到爱。“长老”对该犹的爱是真实的,在此以为他物质方面“祝愿”(AV)或祈祷(我祷告)来表达。译为你凡事都好( euodousthai )的动词,直译为“旅途顺利”(Dodd),可以比喻“成功”或“兴旺”;。另一个译为享受健康( hygiainein )的动词,路加医生曾用来形容那些“健康无病”或“安全完好”的人(如:,,。把这些字合起来看,“就有进步并旺盛的意思”(Westcott)。这两个动词在书信中是常见的用语。布鲁斯评注道:“这一类事在拉丁文书信中经常出现,甚至一般人用缩写 SVBEEV( si uales , bene est ; ego ualeo ,“如果你安好,就很好;我都好”)来表达。”不过,约翰对于该犹的身体与产业的祝愿,虽然是用一般的话来表达,却必定是真心实意的。他不需要表达对该犹灵性的期许,因为他说,他知道他的灵魂十分兴盛。我们渴望基督徒朋友不单在灵性上蒙福,也在物质上蒙福,是有圣经根据的。

同时,最近才发展出的所谓“成功神学”(Prosperity Gopsel)(即:神要他所有的儿女都享受健康与富足),若要以这段经文为根据,来支持他们的立场,会发现基础十分脆弱。请思想几点: 1. 他们几乎完全倚重旧约对兴盛的应许,但那是对以色列国说的,新约中并没有再向个别基督徒或信徒团体提到这事; 2. 他们对于开发中国家许多处于贫穷、饥饿中的信徒并不留意;对那些人而言,兴盛福音显然并不适用; 3. 他们忽略了新约的重点,跟随那位受苦仆人的人,主要的标记不是兴盛,而是患难。

3.有弟兄带来该犹灵魂兴盛的证据,让约翰大大喜乐。这一节和第5节都提到这些人。他们曾经拜访该犹负相当责任的教会,看见他的一些表现,让他们回到“长老”身边时,作出很好的报告。这里提到该犹灵性兴盛的两个特点,一个是你对真理的忠心(3节)直译为“你的真理”(RV),和“你的爱”(6节)。旅行的弟兄们对于这两方面都已经“作了见证”(3、6节)。该犹是个平衡的基督徒,他在爱中坚守真理(参:,他也在真理中爱人。关于这两种品质,请参阅与3节的注释。既然只有亲眼见过的人才能作见证(见的注释),显然该犹是一位透亮的、公开的基督徒,他让光照出来,没有藏起来。他的真理与爱心,是人人都知道的。甚至“陌生人”(5节)都可以看见他的宝贵,并为此作见证。有关你对真理的忠心,见下一节的注释。

4.“长老”视该犹为他的孩子,好像在第一封信中,他称读者为“亲爱的小子”一样。他对于他们都有一份慈父般的爱(参:;,而他的喜乐维系于他们的福祉(参:。他的儿女若持续行在真理中(参约贰4类似的说法),他就特别欢喜。这个片语有定冠词( en te{ ale{theia ),解释了前一节两个片语的意义“你的真理”(“你生命的真实”,RV、RSV,“你对真理的忠心”,NIV),和“你如何继续行在真理中”(这里没有定冠词)。行在(“跟随”,RSV)真理中,不只是同意而已,是指应用在自己的行为上。凡“行在真理中”的人,就是能整合的信徒,他没有信仰与实际不一致的问题。相反的,在他里面,教义与行为能相互呼应。能让约翰大大喜乐的,莫过于他的儿女在生活上如此符合真理。对他而言,真理最重要。喜乐( charan )另外一种读法是 charin ,“恩宠”(意思为“从神而来的恩宠没有比这个更大的”),为武加大译本采用,魏斯考特和贺尔登都接受,也许因为它是在梵谛冈抄本中;但几乎可以肯定这是抄写的错误。“喜乐”有更多抄本的支持。

5~6a.“长老”又称该犹为亲爱的朋友;现在提到的,不是他的真理,而是他的爱。他“勤于款待”;这个吩咐是给所有基督徒的;;,又特别给寡妇和长老/监督;。在这几节中,希腊字或是名词 philoxenia ,或是形容词 philoxenos ,字面之意都是指对陌生人的爱。接待这种人,有可能是接待天使而不自知,甚至会是接待主耶稣自己;参《十二使徒遗训,“接待他,如同接待主”)。这种对陌生人的爱,正是该犹所有的,因为他的事奉已经显在那些弟兄身上,甚至他们(对他)是陌生人。“弟兄与陌生人不是两类人,而是同一批人”(Plummer)。该犹的 philadelphia (对弟兄之爱)和 philoxenia (对陌生人之爱),是相连的。参阅,这两个字在那里也同时出现。他一定曾接待他们到家中,并自费招待他们。“长老”称赞说,他在所作的事上有忠心。这可能表示,该犹的乐意接待,被约翰视为一个标记,显明他忠于他自己和他的原则。他“仍然可靠”(Dodd);参 RSV,“你所作的是忠心的事”,和 NEB“你显出美好的忠心”。或,如魏斯考特的建议,这个片语应该可以译为:“你使……确定”,亦即:“这种行为没有失去应有的价值与赏赐。”可是值得注意的是,这里说该犹是忠心于作他的“工作”( ergase{ )。他的工作是信心的结果;这是“忠信的工作”(RV)。“忠心”一字似乎与该犹的真理和爱心相连。他对于陌生人实际的事奉,与他的信仰相称。他的爱与他所信的真理相符。动词他们已经说是过去式( emartyre{san ,“已经见证”,RSV),这必是指在某一次约翰主领的聚会中,那些回来的旅行者在会众面前称赞该犹对他们的爱心,和他的真理(3节)。

6b.“长老”又从过去转向未来,从“你现在作的”事(5节),到你将会作的事(6节)。或许约翰担心,那位大嗓门的丢特腓(9~10节)会劝服该犹,改变开放家庭的作风。所以他鼓励他,要继续接待旅行的教师。此处清楚说明怎样帮助巡回传道人。他们到的时候,固然要接待,还要用配得过神的方式,让他们心情舒畅,满得供应(无疑指给予食物和金钱),向下一站出发(参:;。他们是神的仆人,代表祂,所以必须像接待神一样接待;这样用心地打点传道人上路,不只是“一件忠心的事”(5节,RSV),也是一件“美”事( kalo{s poie{seis ,你会作得美好)。,那里也提到一件事,被称为“美事”(RSV)。

陶德主张,译为送他们上路的动词( propempsas )是“类似早期基督教宣教士的术语”,意谓对出发的宣教士“负起旅途经济的责任”。虽然在中,这个字似乎只是指“陪伴”或“护送”,但在别处和在这里,都似乎有这个意思,暗示要接待旅人,并为他们的下一程作准备;;,很可能是在他们离开时,供应他们的需要(如:,或许也有此意)。参阅本信第8节。

7.此处说明这种特殊接待的理由。第5节的“弟兄”与“陌生人”,不是一般在各城间旅行的基督徒,而是宣教士。约翰写说,他们出去。这动词( exe{lthon )和用于假先知的一样,;约贰7)。它是形容出发去从事某项使命,好像保罗出发,从事第二次宣教之旅。他们的动机被形容为为那名的缘故。AV 译为“为祂的名的缘故”,RSV 作“为祂的缘故”,不过在希腊文中并没有所有格的形容词。因为只有一个名,是超乎万名之上的名。何况,耶稣的“名”便是祂神而人者的本性与拯救大工的彰显;为祂名的“热心”(热切盼望见到它得着当得的称颂),乃是宣教士最高的动机(参:,为这名受苦,可参:。这里异教徒( hoi ethnikoi )不是指非犹太人,而是指“不信神的人”(RSV),以与基督徒成对比。得不到帮助一语,不必勉强解释为:基督徒宣教士拒绝接受未信者自动提供的礼物。有些未信者可能很同情基督徒的立场,这里并没有禁止从他们接受金钱。耶稣本人曾向一位有罪的撒玛利亚妇人要水喝。这里乃是说,这些巡回传道人不会(按原则而言)寻求未信者的帮助,也没有(事实上)从他们得到帮助。基督徒宣教士不像当时游行各处的非基督徒教师,甚至也不像中世纪的乞讨修道士,是流浪为生。陶德写道:“道路上充斥着各种宗教的善男信女,各自传扬他们神o的美德,并从民众收集捐献。有一段记载(是戴斯曼所引用的一段碑文,见他所著《古代东方的亮光》,108页及下)提到一位叙利亚女神的‘奴仆’,描写他如何为服事他的‘女神’而旅行,并且‘有一次旅行带回七十个袋囊’(装钱用)。”相反的,耶稣告诉十二使徒和七十个门徒,不要带“钱囊”;,保罗责备那些“为利混乱神的道”的人;参:。基督教传道人与教师自然有权接受因他们的服事而受惠之人的支持,保罗有几次特别坚持这一点(尤其是;;。可是基督徒会众支持传道人是一回事,宣教士要求未信者给钱,则是另一回事。

8.这一节补充说明第7节。正因为巡回传道人不受异教徒的支持,所以我们应该接待这样的人。在希腊文本句中,我们是强调语;这一句也含有双关语,即:我们应该“支持”(RSV 和 NEB 对 hypolambanein 的翻译)那些没有“接受”( lambanontes )未信者帮助的人。如果接待旅行宣教士的第一个理由是:他们是弟兄,我们应该尊重为那名外出的人;第二个理由便更实际:因为他们没有别的支持。我们必须做没有人为他们做的事。这里隐藏一个很重要的原则,就是:基督徒应该支持基督教事工;世界不会支持它们,它们也不期待世界会支持。事实上,我们有义务(应该)支持。我们可以支持的好事很多;可是我们必须支持我们的弟兄姊妹,就是世界不会支持的。这是基督徒捐献的指导原则。接待、帮助旅行宣教士的第三个理由为:这样我们便一同为真理作工。这句话的意思,可能是我们成为“在真理中的同工”(RSV),意味与宣教士合作,“便在传播真理上有我们的一份”(NEB)。这个片语也可以译为“与真理同工”(RV),“真理的同盟”(摩法特),就是将真理拟人化,视为我们合作的对象。这种结构可。将真理、福音,或道拟人化的作法,在新约中并非无先例可循(参如:12节;;;。这些巡回传道人不是“迷惑人的”(约贰7),带来谎言,说耶稣不是基督,神的儿子。相反的,他们带来真理。接待前者就是“在他的恶行上有份”(约贰11);接待后者则成为真理的同工。基督教宣教士与真理的合作,在传扬它;我们与真理的合作,则在接待他们。所以,基督教的宣教大业不是由传道人单挑,也是由接待他们、支持他们的人一同来承担。

Ⅱ有关丢特腓的信息(9~10节)

9.“长老”在这里谈到丢特腓的问题。他的性情和行为与该犹截然不同。该犹行在真理中,爱弟兄,招待陌生人。而丢特腓却爱自己过于别人,拒绝接待巡回传道人,也不让别人这么做。该犹和丢特腓可能在同一个教会,因为“在可见的教会中,必然良莠不齐”(三十九信条第二十六条);不过陶德认为,他们的教会可能彼此相邻。约翰说,现在问题相当严重。我曾略略的写信给教会,……但丢特腓不理会我们。这究竟是指哪一封信,并不清楚。应该不会是目前正写的这一封,因为,虽然动词在文法上可能是书信式的过去式,但丢特腓不理会我们,似乎是形容该封信收到后(过去的事)的反应。因此,一定还有另一封信,不是个别给该犹的,而是一封正式的信函,写给教会的。该封信也不太可能是约翰壹书或二书,因为其中都没有鼓励要接待旅行的宣教士,而本节所提的信,显然是以那件事为主题。所以,这封信必定已经遗失了,可能丢特腓把它扔掉了。

无论丢特腓是否扔掉这封信,或是否没有读给教会听,有一件事是确定的,就是他拒绝长老明文的指示( ti ,“一些事”,RSV)。值得注意的是,第9、10节中,约翰从单数(“我写”)转到复数(他“不理会我们”),又转用单数(“我若去,我会题到他所行的事”),结尾再用复数(“用恶言妄论我们”)。此处他的“我们”应该是权威性的复数,意思乃是指他自己;这个看法十分有道理。RSV 将第9节的末了译为:丢特腓“不承认我的权威”,是正确的。约翰知道自己在该教会有权威。他发出命令,并期待他们顺从(使徒命令人顺服的事,参:帖后三章)。丢特腓却是例外,他不听约翰的指挥,显然他认为自己有权威,甚至将不听他话的会友赶出教会(10节)。

丢特腓为什么要反对约翰呢?有些人尝试架构当时的情景。没有证据显示他们是为神学问题相争。如果福音的真理受到威胁,“长老”必定会毫不迟疑地指出错误,就像他在第一、第二封信中,曾用绝不妥协的话提出指责。这里的问题不是异端,而是个人的野心。芬德烈指出,丢特腓之名十分罕见,不像该犹的名字相当常见。直译其意,应为“宙斯抚养的,宙斯的养子”,这名字“只在有名望的古老家族中”出现;他接着猜测,这位丢特腓“属于希腊旧都(即别迦摩,芬德烈相信,该封信是写到那里)的贵族”。若是如此,他会有这种惹人嫌恶的表现,是因为有社会地位撑腰。还有人尝试将约翰与丢特腓的冲突,归咎于第一世纪末教会秩序模式的改变,使徒时代即将结束。甚至否认长老约翰是使徒的注释家认为,该时代已经结束了。按今日所知,约在主后一一五年,安提阿的主教伊格那丢写信给亚西亚的教会时,“主教治会制”(一名主教有权管理一群长老)已经存在了。所以这封信乃是写于使徒时代的末期,或在使徒时代与普遍的主教治会制时期之间;既是过渡期,就不免有冲突;陶德将它比作外国宣教士正要将责任交给本地教会的时期。

有些注释家认为,主教治会制已经引进该教会,而丢特腓是教会正式的主教,他对使徒,或(若陶德对“长老”的看法正确,见导论ⅠG“‘长老’的头衔”)“后使徒时期”约翰的权威,有所反感。还有人认为,丢特腓很渴望得到这个地位,但约翰却属意另一位候选人该犹。巴克莱主张,书信反映出使徒、先知之普世性事工,与长老在地方性事工上的冲突。他认为,丢特腓可能是位力主地方教会自治的长老,所以讨厌约翰的“遥控”,以及“流通各地的陌生人之干扰”。他的地位究竟如何,要看他赶出会友(10节)是根据正当的权威,还是高傲的越权。陶德愿意接受前者,认为丢特腓反叛约翰所代表的旧制度,是可以了解的。但是约翰的观点与丢特腓不同;如果我们承认他具圣经作者的权威,就必须接受他的看法。

对约翰而言,丢特腓举止的背后动机,不是神学、社会,或教会的理由,而是道德问题。根本的问题在于罪。丢特腓好为首,或(RSV)“喜欢把自己放在前面”( philopro{teuo{n )。他不认同父的旨意,即在一切事上应当以基督为首, pro{teuo{n )。他也不愿意向“长老”叩头,他自己要作头。他“贪求地位与权势”(Findlay),没有听从耶稣的警告:不要存管理人的野心(如;。下一节所描写他反对别人的行径,暴露出他隐藏的自爱之心。史密斯注解道:“ proagein (约贰9)和 philopro{teuein 指明搅扰小亚西亚基督徒生活的两种性情理性的高傲与个人的狂妄”。

10.约翰声称,如果他亲自到那间教会,他会题说(或“提起它”,RSV、NEB,就是公开责备)丢特腓所说、所做的。他不能忽视对使徒权威的挑衅,一定要采取某种管教的行动。以下从三方面来讲丢特腓举止的严重性。第一,他用恶言妄论我们。妄论( phlyaro{n )一字,在古典希腊文的意思是“胡说八道”。“它的意思是,这些话不单满怀恶意,而且很无聊”(Plummer)。,AV 译为“说闲话的人”,NIV 译为“散布谣言”。NEB 将这句话译为:“他用无凭无据、怀有恶意的话指控我们。”丢特腓显然认为,约翰是他在教会权威的危险对手,因此要用谣言毁谤他,贬抑他的地位。丢特腓不单反对约翰和他的地位,也反对他要接待巡回宣教士的指示。他不以散播恶意的谣言为足,更进一步有意污辱“长老”:他拒绝接待弟兄。第三,他也不让那些想要接待的人如此作,把他们赶出教会。丢特腓讨厌巡回的教师。他不因他们“为那名的缘故”出外而尊敬他们;他只顾到自己的名声。也许他不接受这些陌生人的理由,只是因为约翰曾下过这道命令。他不开放自己的家,也不帮助他们;有些人要听约翰的话,接待他们,他首先拦阻他们这样做,后来又把他们赶出教会。只爱自己的人会破坏所有的人际关系,丢特腓讲约翰的坏话,对宣教士冰冷,又赶出忠实的信徒,都因为他爱自己,要作头。个人的虚荣今日仍然是许多地方教会不和睦的根源。

Ⅲ有关低米丢的信息(11~12节)

11.约翰讲完丢特腓的恶行之后,又对该犹作个别的勉励,接着则推荐低米丢。也许他担心,连该犹都会受到丢特腓的影响。所以他写道:亲爱的朋友,不要效法恶事,只要效法好事。每一个人都会模仿别人。我们很自然会以别人为我们的典范,去效法他们。“长老”似乎在说,这样做没错,可是该犹必须小心选择效法的对象。例如不可以模仿丢特腓。该犹一定“不要效法恶,而要效法善”(RSV);约翰接着说明理由。不单因为我们效法别人的结果,会影响自己的行为,而且因为每个人的行为都反映出自己灵里的情形。凡行善的是出于神,凡行恶的未曾见过神。这是第一封信中常提到的道德测验(如、28~29,,。事实上,这封信里三种测验各有一个例子:真理(3~4节)、爱心(6节),和这里的行善(11节)。真基督徒可以被形容为出于神(参:、见过神(参:。从神而生和见到神,从某方面而言是相同的。凡是从神而生的,就以内在信心的眼睛看见了神。而这种对神的看见,深深影响他的行为。行善就是从神生的凭据;行恶则证明未曾见过神(参:。也许约翰在写这个原则时,心中想到丢特腓,言下之意为,他甚至质疑丢特腓是否为真的基督徒。

12.约翰想到丢特腓,便写到行恶,而写到行善,便让他联想到低米丢。以下,曾提到一位低米丢,是以弗所的银匠;但没有证据显示他是这里的那一位。虽然低米丢的缩写可能是底马,但我们也不能说,保罗书信中的底马;门24;就是其人。按照《使徒宪典》的记载,后来约翰按立他作非拉铁非的主教。除了这一节之外,我们对这位低米丢的事没有确凿的资料。有人猜测,约翰推荐他的缘故,是因为他是信差,“使徒旅行的助手”(Findlay);或因为他是丢特腓行恶的对象,而该犹对他的把握需要重新建立。这都有可能,但都是揣测。不过,前者的可能性较大,因为似乎该犹本来不认识低米丢,所以约翰才举荐他。有一点很清楚:低米丢有三重见证,引人注目(参:。第一,有众人给他作见证。完成式 memartyre{tai 的意思是:众人为低米丢的见证仍然有效。第二,这个见证又有真理本身来支持。这里显然不是指子或圣灵,虽然二者皆为“真理”;;它应该是指:低米丢身为真基督徒的事,不需要人的见证,他本身就是凭证。他承认的真理已经实现在他身上,因为他的生命遵行真理。低米丢还有第三个见证:我们也给他作见证( martyroumen ),这是现在继续的见证。这里似乎又是权威式的第一人称复数,约翰乃是在指他自己(如第9节)。RSV 的翻译是正确的:“我也为他作见证。”这对该犹应该足够了。即使他不认识其余为低米丢作见证的人,甚至若他还没有碰到低米丢,看见真理本身为他作的见证,但是他却认识约翰,也信任他的判断。所以约翰继续写道:你也知道我们的见证( martyria )是真的(参:。

Ⅳ结语和问安(13~14节)

13~14a.请将这段与和该处的注释比较。约翰第二与第三封信的结语,用字稍有不同,如动词写的时态,和笔墨( kalamos ,古代用芦苇作笔)与纸墨之别。但是大致的意思可说一模一样。约翰有许多事要写,一张蒲草纸不够,但是这些事他宁可用口来沟通,因为他打算很快就要去拜访该犹;他说,那时我们就当面谈论。

14b.(RSV,15节)愿你平安,这句希伯来式的问安语,耶稣在复活之后曾赋予它新的意义、26);倘若该犹所带领的教会中,有丢特腓在兴风作浪,用这句话替该犹祷告便十分合适。在第二封信中,平安出现于信的起头(3节),不过将平安放在信尾的类似用法,可,和。这封信结尾的交互问安,是朋友之间的请安。在新约书信中,以这个称呼来指基督徒,此处是惟一的出处。通常是以“弟兄”来形容基督徒之间的关系,而不是“朋友”。不过,耶稣曾称十二使徒为他的朋友,而也提到,保罗在西顿有朋友。这里似乎并没有暗示,朋友的关系不像“弟兄”那么亲(参3、5、10节),因为该犹所获的指示,是按着姓名问众位朋友安;RSV 解释为“向他们一个个”,NEB 则作“一个一个”。基督徒在团体中不应该失去个别的身分。神的意思,必定是要每一个地方性的相交团体够小,彼此能紧密结合,让牧师和成员都能个别认识,并能互相叫出名字。那位好牧人是按著名叫祂自己的羊;众牧人与羊群也应该互相知道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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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叁1】「作长老的,写信给亲爱的该犹,就是我诚心所爱的。」

他称他为亲爱的朋友(1节 ),并三次直接用同样的 agapete,“挚爱的”(RSV )或“我亲爱的朋友”(NEB ),来称呼他,见第2、5、11节。约翰对他的爱是在真理中。正如,这个词组也没有定冠词。托德引用主后一一○年两封埃及农夫写的信,他向“所有真正爱你们(或我们 )”的人问安。不过,RSV和 NIV都不将这里译为“以诚心”(RV ),或“真诚地”,而译为在真理中,这真理乃是他们彼此相爱的范畴,这份爱在其中生存、发旺。也许他们彼此的关系更不限于此;他们有亲密的来往,而“我的儿女”(4节 )一语,暗示该犹可能是约翰带领信主的。

──《丁道尔圣经注释》
【约叁1】

「诚心所爱。」在真理中的爱,是在基督里的爱,亦是从爱基督而来的爱。

── 贾玉铭《圣经要义》

【约叁1,15】

约翰叁书是约翰很老的时候写的。他写『作长老的写信…』他真是老了恐怕已经九十多岁了。在这里,有一个人在主里是那么久、那么长、那么老、那么丰富,他不是站在正正经经的地位上说话,他不说我的孩子们,不说少年人,却说众位朋友。他是越过那一个正经的地位上,把许多人都抬高了。就像神作亚伯拉罕的朋友,神把祂自己的地位摆在一边。人如果在那里是正经的作人,神如果也是在那里正经的作神,人和神根本不能作朋友。主耶稣作罪人的朋友,因为祂是离开了祂的地位。我们读神的话,要觉出那一个味道。你要进入那一个点,才知道那一个意思。

── 倪柝声《初信造就》

【约叁2】「亲爱的兄弟啊,我愿你凡事兴盛,身体健壮,正如你的灵魂兴盛一样。」

这封信开头的十一个希腊字中,有三个提到爱。“长老”对该犹的爱是真实的,在此以为他物质方面“祝愿”(AV )或祈祷(我祷告 )来表达。译为你凡事都好(euodousthai )的动词,直译为“旅途顺利”(Dodd ),可以比喻“成功”或“兴旺”,。另一个译为享受健康(hygiainein )的动词,路加医生曾用来形容那些“健康无病”或“安全完好”的人,,。把这些字合起来看,“就有进步并旺盛的意思”(Westcott )。这两个动词在书信中是常见的用语。

──《丁道尔圣经注释》

【约叁2】

三方面蒙福:「凡事兴盛」社交方面,「身体健壮」身体方面,「灵魂兴盛」灵性方面。

── 马有藻《新约信息精要》

【约叁2】

该犹很可能灵性健康,身体却有疾病。「外体虽然毁坏,内心却一天新似一天」。健康的身体是营养、运动、整洁、适当休息,以及平衡、规律之生活的结果。属灵的健康也是相同因素的结果。我们必须以神的话来喂养自己,然后以敬虔将营养「运作」出来;我们必须保持清洁,并且避免这世上的玷污和污染,。操练和服事固然重要,但我们亦不可忽视在主里面并透过与祂相交而重新得力。一个平衡的生活是健康而快乐的生活,也是荣耀神的生活。

── 华伦魏斯比《作个分辨者》

【约叁3】「有弟兄来证明你心里存的真理,正如你按真理而行,我就甚喜乐。」

行在(“跟随” RSV )真理中,不只是同意而已,是指应用在自己的行为上。凡“行在真理中”的人,就是能整合的信徒,他没有信仰与实际不一致的问题。相反的,在他里面,教义与行为能相互呼应。能让约翰大大喜乐的,莫过于他的儿女在生活上如此符合真理。对他而言,真理最重要。喜乐(charan )另外一种读法是 charin,“恩宠”(意思为“从神而来的恩宠没有比这个更大的” ),为武加大译本采用,魏斯考特和贺尔登都接受,也许因为它是在梵谛冈抄本中;但几乎可以肯定这是抄写的错误。“喜乐”有更多抄本的支持。

──《丁道尔圣经注释》

【约叁3】

这是见证该犹是顺服神的话,并「遵行真理」的人(参约贰4 )。是甚么使该犹有这样的见证?是神的真理。真理「在他里面」,并使他过着顺服神的旨意的生活。该犹读神的话、默想、以之为乐,然后实践在他每日的生活之中。很明显地,该犹个生命都受到真理的包围。真理的生活来自活出来的真理。

──华伦魏斯比《作个分辨者》

【约叁4】「我听见我的儿女们按真理而行,我的喜乐就没有比这个大的。」

行在(“跟随” RSV )真理中,不只是同意而已,是指应用在自己的行为上。凡“行在真理中”的人,就是能整合的信徒,他没有信仰与实际不一致的问题。相反的,在他里面,教义与行为能相互呼应。能让约翰大大喜乐的,莫过于他的儿女在生活上如此符合真理。对他而言,真理最重要。喜乐(charan )另外一种读法是 charin,“恩宠”(意思为“从神而来的恩宠没有比这个更大的” ),为武加大译本采用,魏斯考特和贺尔登都接受,也许因为它是在梵谛冈抄本中;但几乎可以肯定这是抄写的错误。“喜乐”有更多抄本的支持。

──《丁道尔圣经注释》
【约叁4】

「按真理而行」,如心中所存的真理亦相符,是存于中而行于外,表里相符,行为见证心中所存的真理。

── 贾玉铭《圣经要义》

这种喜乐是属灵的父亲的喜乐,也主的仆人对神的喜乐,因看见神的儿女能实行神的真理,深知此即神的喜乐,因而也就与神一同喜乐。

── 贾玉铭《圣经要义》

【约叁5】「亲爱的兄弟啊,凡你向作客旅之弟兄所行的,都是忠心的。」

「都是忠心的」,是行所当行,照其所需,尽其所能,在爱里快乐的招待。

── 贾玉铭《圣经要义》

【约叁5~6a】

“长老”又称该犹为亲爱的朋友;现在提到的,不是他的真理,而是他的爱。他“勤于款待”;这个吩咐是给所有基督徒的,,,又特别给寡妇和长老/监督,。在这几节中,希腊字或是名词 philoxenia,或是形容词 philoxenos,字面之意都是指对陌生人的爱。接待这种人,有可能是接待天使而不自知,甚至会是接待主耶稣自己,,,“接待他 如同接待主” )。这种对陌生人的爱,正是该犹所有的,因为他的事奉已经显在那些弟兄身上,甚至他们(对他 )是陌生人。“弟兄与陌生人不是两类人,而是同一批人”(Plummer )。该犹的 philadelphia(对弟兄之爱 )和 philoxenia(对陌生人之爱 ),是相连的。参阅,这两个字在那里也同时出现。他一定曾接待他们到家中,并自费招待他们。“长老”称赞说,他在所作的事上有忠心。这可能表示,该犹的乐意接待,被约翰视为一个标记,显明他忠于他自己和他的原则。他“仍然可靠”(Dodd );参 RSV,“你所作的是忠心的事”,和 NEB“你显出美好的忠心”。或,如魏斯考特的建议,这个词组应该可以译为:“你使……确定”,亦即:“这种行为没有失去应有的价值与赏赐。”可是值得注意的是,这里说该犹是忠心于作他的“工作”(ergase )。他的工作是信心的结果;这是“忠信的工作”(RV )。“忠心”一字似乎与该犹的真理和爱心相连。他对于陌生人实际的事奉,与他的信仰相称。他的爱与他所信的真理相符。这里说该犹是忠心于作他的“工作”(ergase )。他的工作是信心的结果;这是“忠信的工作”(RV )。“忠心”一字似乎与该犹的真理和爱心相连。他对于陌生人实际的事奉,与他的信仰相称。他的爱与他所信的真理相符。动词他们已经说是过去式(emartyresan “已经见证” RSV ),这必是指在某一次约翰主领的聚会中,那些回来的旅行者在会众面前称赞该犹对他们的爱心,和他的真理(3节 )。

──《丁道尔圣经注释》

【约叁6】「他们在教会面前证明了你的爱。你若配得过神,帮助他们往前行,这就好了,」

他们是神的仆人,代表祂,所以必须像接待神一样接待;这样用心地打点传道人上路,不只是“一件忠心的事”(5节 RSV ),也是一件“美”事(kalos poieseis 你会作得美好 )。,那里也提到一件事,被称为“美事”(RSV )。

托德主张,译为送他们上路的动词(propempsas )是“类似早期基督教宣教士的术语”,意谓对出发的宣教士“负起旅途经济的责任”。虽然在中,这个字似乎只是指“陪伴”或“护送”,但在别处和在这里,都似乎有这个意思,暗示要接待旅人,并为他们的下一程作准备,,,很可能是在他们离开时,供应他们的需要,。

──《丁道尔圣经注释》

【约叁6】

「配得过神」,指配得过神的爱,是因神之爱而爱,照神之爱而爱,在神的爱中而爱,实际说来就是「神的爱」。

── 贾玉铭《圣经要义》

【约叁6】

这里题到供应工人的圣徒,必须有一个『配得过神』的生活。这个『配得过神』,乃是Worthyof God,或者说是after a godly manner(照着敬虔的样式 )。奉献的人必须过一个配得过神的生活。── 倪柝声

【约叁6】「配得过神」的意思是「与神的名相符,于祂有益」;没有比牺牲自己来事奉他人,更「像神」了。

「帮助他们往前行」的意思是指「协助他们的旅程」,这可能包括为他们奉献金钱、食物,并为他们洗衣、补衣等等,。

──华伦魏斯比《作个分辨者》

【约叁7「因他们是为主的名出外。」】

这位亲爱的长老很挂心几位游行布道的人,出于去探望教会,他特别嘱咐该犹,要他照顾他们。他们是为主的名,他若配得过神,必帮助他们前行。我们也应这样接待兄弟与外人,不可吝啬,因为神是慷慨的,我们在神里面原是单纯的。我们的行为中,应有十足的恩惠。但是关于这些布道家,有几件事应予注意。

他们的动机——他们是为主的名,不为别的。这超乎万民之上的名,是我们要奉著作事的。我们要教导别人这名所含有的深意,甜蜜与能力。对从未感到这名吸力的,要给予指引,我们要荣耀这名,使这名尊贵与可爱。这是我们唯一的心思与目的,我们也要有这样美好的动机。

他们的廉洁——他们不从外邦人取什么?决不求别人的济助,对不爱主的人尤其不要求。神既维持祂自己的仆人,就决不要求那些不敬虔的人,这也还是我们的原则。

他们的照顾——我们应该欢迎他们,真诚地照顾他们。神所爱的仆人,我们要以祷告与同情接待,算他们是我们的同工与朋友。

── 迈尔《珍贵的片刻》

【约叁7】「因他们是为主的名(注原文作“那名” )出外,对于外邦人一无所取。」

这里异教徒(hoi ethnikoi )不是指非犹太人,而是指“不信神的人”(RSV ),以与基督徒成对比。

──《丁道尔圣经注释》

【约叁7】

对神仆人的支持是给外邦人的一个见证。要记住在当时有许多四处旅行的教师,向人传讲他们的概念,并恳求金钱。

「对于外邦人一无所取」的意思是这些巡回的教师不要向未得救者恳求金钱。亚伯拉罕便有这相同的原则。

──华伦魏斯比《作个分辨者》

【约叁8】「所以我们应该接待这样的人,叫我们与他们一同为真理做工。」

我们是强调语;这一句也含有双关语,即:我们应该“支持”(RSV和 NEB对 hypolambanein 的翻译 )那些没有“接受”(lambanontes )未信者帮助的人。

──《丁道尔圣经注释》

【约叁8】

「叫我们与他们一同为真理作工」。该犹不仅接受了真理、遵行真理,他本身更是扶助真理向前的「同工」。我们不知道他的属灵恩赐是甚么。但我们知道他如何借着帮助那些教导和传真理的人护卫真理,并使真理得到彰显。

「接待」和供养的服事(参6节 ),不仅是个机会,也是个义务。

──华伦魏斯比《作个分辨者》

【约叁9】「我曾略略地写信给教会,但那在教会中好为首的丢特腓不接待我们。」

丢特腓好为首,或(RSV )“喜欢把自己放在前面”(philoproteuon )。他不认同父的旨意,即在一切事上应当以基督为首,proteuon )。他也不愿意向“长老”叩头,他自己要作头。他“贪求地位与权势”(Findlay ),没有听从耶稣的警告:不要存管理人的野心,。

──《丁道尔圣经注释》

【约叁9】

『那好为首的丢特腓。』苏特教授(Professor Alexander Souter )创了一个新字diotrephic,形容过强的传道人。苏特教授的灵感显然来自本节。简单地说,丢特腓『好作领袖,爱自认第一』。

丢特腓这名字的意思是『宙斯(Zeus )所珍爱的』,诗人荷马(Homer )用它来形容君王。在主耶稣的时代,丢特腓(Diotrephes )已经正正式式被用作人名了。新约圣经的丢特腓是以弗所地区一间地方教会的领袖,他的个性倔强。丢特腓不许使徒干涉他教会的事务。又不肯接待约翰差派出去工作、途经那里的同工,遇有别的信徒接待那些工人,丢特腓就竟然将那些信徒『逐出』教会。

丢特腓究竟是这教会的长老还是创立教会的人呢?其实,没那么大的头就不能戴那么大的帽子,所使脱特(Canon Streeter )认为丢特腓是亚洲教会第一个『君尊式的监督』。不过,我们却怀疑在那么早期的时候,会不会有这样的『监督』。丢特腓另外一个可能会不会是:是个长老,是一个有惊人记忆力、却忘记了自己只是众长老中的一个而已。

其实,丢特腓是甚么人又甚么关系呢?他名字的意思是『宙斯所珍爱的』又有甚么用呢?他的行为却是基督所责备的!主耶稣说:『谁想在你们中间为首的,就要作大家的奴仆』。

―― A.M.Hunter《新约珠玑集》

【约叁9】

「在教会中好为首」似乎许多教会都有坚持要作「老板」并任意而为的会友。我必须承认有些牧师有霸权的倾向,并忘记了牧师这个字的意思是「仆人」;但有时某个职员,或教会老资格的会友会认为他有「长辈的特权」。

丢特腓为何拒绝约翰?一个明显的理由是约翰责备这个人在教会的独裁与权力。约翰对丢特腓来说是个威胁,因为约翰有作使徒的权柄。

──华伦魏斯比《作个分辨者》

【约叁9~10丢特腓为谁?何以约翰要宣布他的恶行?】

“丢特腓”(DIOTREPHES )是一个很普通的古老家族名字,意即“丢斯假神所抚养的”,约翰叁书一本身并未解释渠为何人,只称他为“在教会中好为首的”。原文此句并无“教会”一词,原文乃是说“在他们中间好为首的”。

当时教会中有几种不同的人物,他们的言论、主张与作风,都会影响教会,这些人物乃是:使徒、游行传道人(他们称之为先知 )和长老。使徒们是主耶稣圣工的承继人,所以人人对他们十分尊敬。至于先知们,因为已有真假之分,所以有些先知受人尊敬和接待,有些则被人怀疑、考验和拒绝。那些当长老的,是当地教会的人物,所以在当地教会中有相当势力。

丢特腓可能是地方教会的长老,但这位长老天性自大,好为首领,甚至横行霸道,竟然不接待使徒约翰和约翰的同工(9节用我们二字 )。

解经家们于是根据当时教会情形臆测如下:

一、有人猜想约翰,曾作某一教会为长老(l节 约翰自称为长老 ),以后离开该教会到别处传道,当地教会即公推丢特腓为长老,丢特腓有了权势后,即拒绝约翰再回到该教会,以免影响他的权势,该教会可能是别迦摩教会。

二、有人猜想丢特腓是约翰所按立作别迦摩教会监督的人,时在第一世纪之末,约翰已老态龙钟,丢特腓为监督后,依照他自己的方法处理教会事务,改变了约翰以前所指示的教会行政方针,所以约翰在此书信斥责他。

三、有人猜想,该犹与丢特腓两人,是在不同的教会内为长老,该犹是一个好客的信徒,当时各地均为他作见证。但是丢特腓则相反,可能因为约翰要到丢特腓的教会内宣传真理,被他拒绝,此人不但拒绝信徒约翰,也拒绝一切游行传道的人,而且反对其他信徒接待那些游行传道人。约翰认为丢特腓最大的错误为“缺乏爱心”,而宣传彼此相爱乃是使徒约翰的多年使命。所以约翰不客气地宣布他的罪状。

丢特腓不幸,在圣经中有臭名。但这是神所准许的,适足以警戒每一时代的教会领袖。那就是“权柄是为造就人,并不是为败坏人”,保罗对哥林多教会曾如此宣布他那伟大的“领袖守则”。

── 苏佐扬《圣经难题》

【约叁9~12丢特腓和低米丢是何等人?】

答:①丢特腓Diotrephes——意即被丢斯所抚养的(叁一六二题 ),是古时外邦人通常所用家族的名字,在圣经中只有这里提到此人,但并没有记载他为何人,只称他为「在教会中好为首的」,原文此句并无「教会」一词,乃是说「在他们中间好为首的」。丢特腓可能是地方教会中的一个长老,他的罪行就是自高自大,好为首领,不接待使徒约翰和约翰的同工,并且用恶言妄论使徒,禁止别人行善。他在教会中擅自揽权,专横独断,逼迫良善的弟兄,受到约翰的指责。有人猜想约翰曾作某一个教会长老,以后离开教会去别处传道,由当地教会公推丢特腓为长老。他在教会中占有相当的权势后,竟然公开反抗约翰,并拦阻约翰及其同工返回教会讲道。

②低米丢Demetrius——意即得胜的,可能是以弗所城内的人,他以行善闻名,因有众人为他见证,又有圣经真理为他作见证,可见他是为主发光,内外一致,言行合一的良善信徒。使徒约翰在该犹面前称赞他,以他为丢特腓作一强烈的对比,为的是要勉励慷慨好客的该犹,不要受丢特腓的狂妄而行所影响而灰心。特别提醒他,不要效法恶,只要效法善,足以加强激发他的爱心,继续行善,接待为主名除外传道客旅的弟兄。有人认为低米丢可能是借着这信,把他向该犹作一番介绍。又有人认为这位低米丢,就是那位原先作银匠的低米丢,此人是以制造亚底米神出售,叁一六九题 ),为业图利的,后来归主,成为一位良好行善的信徒,为在以弗所传道很久的约翰同工。

——李道生《新约问题总解》

【约叁10】「所以我若去,必要提说他所行的事,就是他用恶言妄论我们。还不以此为足,他自己不接待弟兄,有人愿意接待,他也禁止,并且将接待弟兄的人赶出教会。」

「用恶言妄论我们」的意思是「以错谬虚妄的话来控告我们」。丢特腓所说关于约翰的话纯属胡说,但有人爱听,也有人相信!基督徒必须谨慎,不要随意相信所读或所听到有关神仆人的一切事,尤其是那些有许多服事且知名的牧者。

丢特腓甚至不接受约翰的同伴,他的想法认为「交往便是罪」。我们不可彻底作到与朋友「划清界限」,因为没有人能对他的弟兄有了如指掌的认识。不认同某个弟兄的交往圈子而与之断绝来往是不合圣经的。

丢特腓也责罚那些不同意他的人。新约中的确有教会惩戒的教导,我们必须遵从这些教导。但教会惩戒并不是独裁者用来保护自己的武器,乃是要会友们借着它来彰显神的圣洁与荣耀。

教会的「独裁者」是危险人物,幸运的是,他们很容易被认出来。他们喜欢谈论自己,以及「他们曾为主作过的事」,并且习惯于去论断与他们意见不同的人。他们擅于为其他基督徒冠上一个名称或按他们的意图将他们分门别类。他们以人格作为他们与人交往的基础,而非以信仰的基本教义。

──华伦魏斯比《作个分辨者》

【约叁12】「低米丢行善,有众人给他作见证,又有真理给他作见证,就是我们也给他作见证。你也知道我们的见证是真的。」

有众人给他作见证。完成式 memartyretai 的意思是:众人为低米丢的见证仍然有效。

──《丁道尔圣经注释》

【约叁12】

低米丢善行的三大见证:(1 )有众人作见证;(2 )有真理作见证;(3 )约翰自己也为他作见证。

── 马有藻《新约信息精要》

【约叁12】

「所有的人都说你好」是件危险的事,但当教会中所有的信徒都一致赞赏你的生活和见证却是件美好的事。如果所有的人──得救与未得救、好与坏人──都说我们的好话,这意味着我们是妥协和伪装的。

──华伦魏斯比《作个分辨者》

【约叁12 “低米丢”为谁?何以约翰在此提及他的事?】

一、解经家们的猜想:

1.低米丢可能是约翰的一位同工,也是将本书信带给该犹的人,该犹可能以前未曾见过他,所以约翰为他作介绍。

2.低米丢也可能是一位游行传道人,在各处已有良好声誉,不久他要到该犹的教会去传道,所以约翰为他介绍,好让该犹在心理上有一准备,招待他如接待约翰一样。可能他曾遭丢特腓所拒绝,所以约翰要向该犹为他保证他是好人。

3.有人认为这位低米丢即以弗所的银匠低米丢这人起先制造亚底米假神神像出售,并图大利,后来信了耶稣,成为一位良好的信徒,而且以行善著名。约翰是在以弗所传道很久的,所以低米丢后来成了他的同工。

但这一猜想也被不少解经家所采纳。

4.有人解释说,“低米丢”一名,与“底马”相同,底马(DEMUS )是低米丢(DEMETRIUS )一名的“短称”,这样的短称在欧洲是很普遍的。底马曾与保罗同工,保罗曾题他的名向歌罗西教会请安,也曾向腓利门请安(门24 )。但后来因一度贪爱世界而离开保罗到帖撒罗尼迦去了。之后,再度献身事主,与老约翰同工,而且立志行善,将功补过,为约翰所赏识。

但这一说法只为少数解经家所接受。

低米丢是一位以行善闻名,则是事实,约翰夸奖他,以与丢特腓作一强烈对照,目的是鼓励好客的该犹,不要因丢特腓的恶行而灰心。这位低米丢也是属￿爱主爱人的信徒,足以加强该犹继续行善及善待旅客的良好习惯。

二、历史上的低米丢。

低米丢是古时的有名家族名字:

1.叙利亚王低米丢(DEMETRIUS I.SOTER )。是在纪元前162-151年为王,曾杀有名的“安提阿库·以比反斯王”(ANTI-OCHRSEPIPHANES )。后曾与犹太人作战,一度击败犹太马客比的犹太军。

2.低米丢二世尼加多(NICATOR ),即上述叙利亚王低米丢之子,在纪元前146-139年为王,曾与有名统治埃及的希拉人多利买王(PTOLEMY )联盟。但曾用诡诈方法对付马客比族的领袖约拿单和西缅,以后曾因与波斯人作战而被掳到波斯。

3.低米丢三世优世鲁(EUCERUS ),曾因法利赛党徒的协助在纪元前88年进入耶路撒冷。在死海古卷中曾提及此事。

4·法利林(PHALERUM )的低米丢,是埃及北部犹太侨民集中地亚力山大城的图书馆长,曾介绍多利买王二世将旧约圣经的希拉文译本带往埃及博物院中保存。

── 苏佐扬《圣经难题》

【约叁13~14a.】

请将这段与和该处的注释比较。约翰第二与第三封信的结语,用字稍有不同,如动词写的时态,和笔墨(kalamos 古代用芦苇作笔 )与纸墨之别。但是大致的意思可说一模一样。约翰有许多事要写,一张蒲草纸不够,但是这些事他宁可用口来沟通,因为他打算很快就要去拜访该犹;他说,那时我们就当面谈论。

──《丁道尔圣经注释》

【约叁15】「愿你平安。众位朋友都问你安。请你替我按着姓名问众位朋友安。」

格拉斯哥(Glasgow )的乔治摩里逊(George Morrison )曾写道:「拥有平安就是拥有充足的资源」,信徒可以享受「神的平安」,因为耶稣基督里有充足的资源。

「众位朋友都问你安!」丢特腓因为独裁的作风,朋友愈来愈少,而约翰却有极多可以分享基督的爱的朋友。

──华伦魏斯比《作个分辨者》

≡ 例证

【约叁2,4~5】

「亲爱的」这不可能只是礼貌上的措辞,像我们称呼「亲爱的钟斯先生」,而我们本人可能根本不认识钟斯先生!第四节暗示出该犹可能曾是约翰的信徒之一,当然,那些我们所带领信主的弟兄姐妹对我们来说特别宝贵。

──华伦魏斯比《作个分辨者》
【约叁3心存真理】

说:『我儿!要将你的心归我;你的眼目,也要喜悦我的道路。』不将心归正的人,不算是个接主入里面的人。闻有两人为友久,一位想,试其友果真爱他否?乃送两件东西给其一笼里有一会跳的鸟,另一笼的鸟,因很缚其足,故不会跳。信里很清楚地写明:两只小鸟,只许你收下一只,任你拣择,以试你爱我的程度如何。……那位友人看了信,一时摸不?头脑,后仔细思量一回,乃决定将那能跳的那鸟送回,自己留下被缚的那一只。他亦回信道明己意:『我愿我的心,为你的爱所缚,有如此被缚之鸟。不愿像那能跳的鸟跳来跳去,没有一定。……耶稣基督也要我们的心,被他爱的绳所缚住。可惜人们的心,过惯了放荡的生活,一有机会,便想乘机跃出,故非有主耶稣居中维系我们不可。你们愿意接受耶稣住在里头么。

── 李既岸《约翰参书的信息》

【约叁5~8古时人接待客旅有何原则及事实背景?】

罗马帝国地方辽阔,许多商人出门旅行经商,所以各地均有客店,但当时客店的声誉甚坏,店主常常欺负过路客旅,甚至使客店变成贼窝,不良店主常常威胁过路人,勒索大量金钱,以至大哲学家柏拉图形容当对的客店为“海盗巢穴”。

希拉人曾崇拜一位假神,求他保护出门人,称之为“丢斯·善游”(ZEUSXENIOS 前者为神的称呼 后者意即游客 )。古时各地客店,设备甚不理想,除非不得已,很少人愿意投宿其中。因此各城市善长仁翁愿意公开他们的广阔住宅,收留过路客人,称之为“客旅友谊处”。那些经常过路的客人,往往把一件礼物送给“客旅友谊处”主人,以作纪念及再来的记号。各地政府机关亦在各处设有本省本地区人士暂寓的“普善庐”(PROXENOS )以接待自己人,等于今日全世界的华侨可以在各地的中华商会或同乡会投宿一般。

当时的基督徒,有见及此,也以接待过路基督徒为本份。下面是新约圣经中不少经文提及此事。

一、保罗告诉罗马信徒,“圣徒缺乏要帮补,客要一味的款待”,同时夸奖哥林多教会的该犹,以作他们接待客旅的模范。

二、保罗告诉提摩太,有资格登记入册的寡妇,必须是一位“接待运人,洗圣徒的脚”的人。

三、保罗又告诉提摩太,凡做监督的,必须是“乐意接待远人”的人。

四、保罗也给予提多同样的吩咐。

五、彼得也重视此举,吩咐各地信徒“要互相款待”,此语指接待旅客而言。

六、希伯来书作书更重视此举,劝他的读者“用爱心接待客旅”,而且引证古时有人不知不觉接待了天使。

七、纪元后170年“朱司丁·马特耳”(JUSTINMARTYR )有人译为(遮斯听马特耳 ),在他的“护教书”中提及:每逢在主日,聚会主持人劝勉每一信徒要捐钱帮助孤儿寡妇、有病的、有需要的和被囚的,特别是在各地旅行的信徒。

所以当时许多基督徒大家庭无形中成为一种高贵的“基督徒招待所”,使人有宾至如归之感,而且可能避免被不信主的人所欺侮。

约翰在三书中提及该犹忠心招待客旅,但同时也检举那反对接待客旅而好为首的丢特腓(9节 ),这恶人与匪徒无异,竟把接待客旅的信徒赶出教会,而且,还捏造坏话批评使徒约翰,这真是令人发指的恶行。

今日全世界旅社林立,但有许多信徒仍然在旅途中愿意与虔诚人同住,以求属灵的温暖。今日的基督徒也应尽该犹的本份,接待远人,这是蒙福的善举。

非基督徒也会说“在家不好客,出外无主人”,何况基督徒呢。

── 苏佐扬《圣经难题》

【约叁6】

「帮助他们往前行,」古时风俗,好客之家在接待完过路客后,还送上盘缠,使客人在路上不致短绌;犹太人送别拉比时,还会陪他走上一段路。

── 马有藻《新约信息精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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